印制电路板用高端微型精密刀具技改扩能项目机电安装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电安装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一路 7 号。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金洲科技大楼内 8 层、 9 层、 10 层技改项目, 主要针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功能布局调整以及基础设施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6600 平米,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但在现有厂房内局部楼层施工时,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现有厂房内生产造成影响产品质量的影响,尤其是振动影响 。
2.3 招标范围:甲方提供图纸范围双方约定的供货界面内的施工和供货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3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业绩要求: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 2021 年 05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3300 平米以上或合同额 400 万元以上工业厂房类施工项目业绩)。
3.5 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
3.6 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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