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CECOM-2026-BD02-0441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外包服务,主要包括国内邮件分拣、国内总包转运、国际进口邮件金关工程信息采集环节外包服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环节名称 | 计量单位 |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 | 采购限价(元) | |
| 国内邮件分拣 | 分拣 | 袋件 | 22万袋件以下 | 0.1158 |
| 22万袋件(含)-28万袋件 | 0.1151 | |||
| 袋件 | 28万袋件(含)-31万袋件 | 0.1147 | ||
| 袋件 | 31万袋件(含) 以上 | 0.1138 | ||
| 封发 (备用) | 件 | / | 0.1285 | |
| 辅助安检(备用) | 件 | / | 0.0405 | |
| 国内总包转运 | 接卸 | 袋件 | 8万袋件以下 | 0.2553 |
| 袋件 | 8万袋件(含)-11万袋件 | 0.2471 | ||
| 袋件 | 11万袋件(含)以上 | 0.2383 | ||
| 发运 | 袋件 | 3万袋件以下 | 0.197 | |
| 袋件 | 3万袋件(含)-5万袋件 | 0.1942 | ||
| 袋件 | 5万袋件(含)以上 | 0.1914 | ||
| 邮航组板 | 吨 | / | 115.0869 | |
| 航空安检前置 | 袋件 | / | 0.6912 | |
| 邮件扫描(备用) | 袋件 | / | 0.1317 | |
| 环节名称 | 计量单位 | 月业务量区间 | 采购限价(元) | |
| 国际进口邮件金关工程信息采集 | 信息补录 | 件 | 14万件以下 | 0.4523 |
| 件 | 14万件(含)-16万件 | 0.4361 | ||
| 件 | 16万件(含)以上 | 0.4240 | ||
注:
(1)本项目年预估外包费2390.17万元。年预估外包费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本项目采购限价如上表所示,超过采购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本项目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服务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外包费用结算采用“全量靠档”方式,具体取数路径及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相关条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shiming.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自有人员须具有由首都机场公安局颁发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且持证人数不少于30人,工作区域须包括R区;
7.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内部处理外包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甲乙双方合同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凭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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