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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运维、制粉维检及放灰放渣、石子煤清 运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06     浏览:0    
核心提示: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运维、制粉维检及放灰放渣、石子煤清运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
 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运维、制粉维检及放灰放渣、石子煤清运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 70 号。3 台 660MW 超超临界燃煤、锅炉选用高效超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机组。锅炉采用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切圆燃烧、全钢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布置、变压运行π型直流炉。输煤系统设置一座条形封闭储煤场,煤场容量约为 33.4 万吨,满足 3×660MW 机组约 19 天的耗煤量。配置 2 台翻车机、2 台斗轮机、4 处转运站甲乙侧共计 12 条输送带。2 台额滚轴筛、2 台重型环锤式碎煤机;三台机组共计:18 台称重式给煤机、18 台立式中速磨煤机、3台湿式捞渣机及 3 仓储灰库等主要设备。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1 输煤系统运维:

储煤场、输煤、采制计量设备、及其附属系统及因技术改造新增的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日常维护、委托人安排的计划检修、抢修及小型技改(工程量在 120 工日及以下项目)、翻车机、斗轮机、碎煤机及滚轴筛检修等工作。

(1)输煤系统的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范围:煤场(斗轮机、雾炮、喷淋系统及其附


属)、翻车机(控制楼、重调机、空调机、迁车台、活化给煤机等及附属)、含煤废水处理、斗轮机、#1 至#6 输煤栈桥(皮带)、所有转运站(含筛煤机室、碎煤机)、原煤仓(含落煤管)、入炉煤采样装置、抑尘设备、工业废水系统及附属设施、雨水回收系统及附属设施、消防系统(不含特殊消防控制部分)、电控系统、电气 400V 配电室、外委生活区配电室等各类就地电气控制柜(含检修电源箱、MCC 柜、程控柜、变频系统等)、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工业水系统、冲洗水系统、生活水系统、煤场雨水处理系统(含工业补水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煤仓间转运站排污泵及管道、输煤区域综合管架上所有管道的检修维护(工业供热管道除外)、地下管道阀门设施系统的运行操作和设备检修、日常维护;

(2)采制样设备系统及因技术改造新增的设备设施的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范围:皮带秤、轨道衡、汽车衡、汽车采样机、入厂煤采样机、全自动制样机等采制样所有设备, 燃料质检楼、铁路信号楼等采制计量设备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智慧燃料系统所有设备所属电气、热控、机务等设备的检修、日常维护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施:火车车号识别、汽车无人值守系统、汽车采样机系统, 2 套入厂煤皮带采样装置、原煤样转运系统、合样归批系统、自动存查样柜、气动传输系统、机器人自动化验系统、化验室供气系统、智慧燃料管控中心以及一套汽车出门冲洗装置等设备电气、热控、机务部分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

(3)建、构筑物维护包括不限于以下范围:输煤系统、燃料质检楼、铁路信号楼、轨道衡、汽车衡值班室房屋等建构筑物屋顶排雨水装置、彩钢板、夹芯板、地坪、墙皮、瓷砖、门窗、屋面、生活水给排水设施的局部修缮工作,照明及所属线路、采暖系统、通风设备、常规消防系统等设施日常的维护、消缺(不含自动喷淋、火灾报警系统控制部分);所属生活区的保洁、绿化、垃圾清运工作。

(4)区域内路面日常维护、卫生清理、区域内的照明维护。

(5)根据检修需要完成翻车机、斗轮机、碎煤机及滚轴筛的检修,委托人安排的所有计划性检修、设备抢修及小型技改(工程量在 120 工日及以下项目)。

(6)输煤系统内设备、管道、阀门的保温在消缺过程中的拆除及恢复工作、消缺过程中的脚手架搭设、拆除工作,以及设备油漆粉刷工作。

(7)区域范围内设备设施、管道、阀门的目视化管理及班组建设所需硬件(如文件盒、档案袋、必要的电脑、所需记录台账报表、办公桌椅等),应急救援物资。

(8)清理汽车煤采样过程中洒落在周围区域内的燃煤以及由于采样过程中设备发生堵塞而清理出的积煤,并将其堆放至指定地点。清理汽车采样机所辖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上下楼梯、设备平台、检修平台、地面等)内影响工作现场文明生产的积煤积粉、生活垃圾等,

并将其转移至指定地点。

(9)车辆维修及保养

1)负责委托人提供机械的使用、正常维修、保养,做好记录。特殊时段投标人可租用社会车辆完成委托人生产任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因车辆损坏或检修、维修周期过长而影响生产,委托人有权追偿损失。

2)推煤机、装载机等现场所使用车辆每月保养一次。保养工作必须更换机油、机滤、空滤,检查添加防冻液、液压油等,对不合格的油液进行更换。

3)投标人负责对所用车辆每日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0)煤场管理

1)煤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汽车煤接卸、煤场测温、煤场整形,煤场挡煤墙外积煤杂物清理,盘煤,煤场自燃处理,燃煤掺配,场道路清扫等工作及汽车撒煤清理,煤场洒水,煤场苫盖等工作,并至少提供 1 台长臂挖掘机处理自燃煤及煤堆排险。

2)煤场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乙方人员不少于 2 人(不含煤场司机)。

(11)火车冻煤(余煤)清理

1)火车车皮清煤(火车车皮的清煤工作指翻车机未能完全翻卸干净而余留煤及杂物的清理、翻车机篦子及周围地面积煤的清理、翻车机篦子层杂物清理及转运、冬季冻煤大块的砸碎工作,夏季预估每节车皮清煤量约 0.025 吨,预估每年火车车数(每年 3 月 16 日至 11月 14 日)20000 节,冬季每节车皮清煤量约 1 吨工作,预估每年火车车数(每年 11 月 15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16000 节,对清理下来的余煤堆放至指定地点。具体按照实际冻煤(余煤)清理车数据实结算。

2)冻煤(余煤)清理工作,投标人保证人员满足双线同时翻卸清理工作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火车粘煤、冻煤清理完毕, 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火车接卸煤延时对甲方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负责将翻车机翻卸后火车皮中剩余或冻结的燃煤人工清理到车厢外,并对火车皮车底进行清扫,并将清理后的煤转运至煤场指定区域,清理后的火车皮洁净程度要达到铁路部门要求的标准;

4)车皮清理完毕后对车辆小门、中门锁扣、插销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冻煤清理前火车车窗车门的打开,清理干净后按铁路部门要求的标准对车窗车门关闭和捆绑加固;

6)负责将铁轨、车轮及铁路旁边的燃煤清理到铁轨枕木 1.5 米以外,并转运至煤场指


定区域;

7)负责接卸区域卫生清理;

8)负责冻煤清理所需设备、工器具、材料及清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9)清理期间如造成车皮、道床、枕轨等铁路设施和甲方设施损坏,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冻煤接卸期间至少提供 1 台配合清理的挖掘机,若此期间双线进车同时翻卸,投标方需根据实际提供两台挖机。

2.2.2 制粉系统维检

三台机组 18 台磨煤机、18 台原煤仓、18 台煤斗疏松装置及附属设备、18 台给煤机、6台密封风机、风粉系统及附属设备的所有现场日常维护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日常维护、设备抢修、定期计划检修, 其它完成制粉系统外委维护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委托人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具体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2.3 放灰放渣及石子煤清运

三台机组运行中产生的灰、炉渣、石子煤清理清运,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则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输煤系统服务第一年暂定 2026 年 5 月 16 日—2027年 5 月 15 日;第二年暂定 2027 年 5 月 16 日—2028 年 5 月 15 日;第三年暂定 2028 年 5 月16 日—2029 年 5 月 15 日。制粉系统维检、放灰渣石子煤清运服务第一年暂定 2026 年 08月 01 日—2027 年 07 月 31 日;第二年暂定 2027 年 08 月 01 日—2028 年 07 月 31 日;第三年暂定 2028 年08 月 01 日—2029 年07 月 31 日。具体合同服务开始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维护检修服务企业。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服务企业。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项及以上装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输煤系统运行维护且连续维护 2 年以上的业绩,单个运行服务合同和单个维护服务合同合并可认定为满足要求的一个合同。(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服务期限及装机容量等)。

(6)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须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类资格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或注册安全师证或安全管理培训资格证)。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三名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5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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