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叭腊么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 项目概况:叭腊么风电场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西部石羊镇境内,西邻祥云县、南邻姚安县,距离大姚县城直线距离31km,场址位于叭腊么村东、北侧山梁一带,场址区域由一条大致呈西北~西南走向的山脊组成,海拔在2100m~2670m之间,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5°41′38.32″~25°47′45.42″、东经100°59′0.28″~101°2′58.28″之间。
可研报告阶段本风电场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结合项目实际及建设条件,经优化后本风电场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风机位为可研阶段的#3--#10。叭腊么风电场不新建升压站,以2回35kV直埋电缆集电线路接入叭腊么光伏220kV升压站35kVI段母线,经在建的叭腊么光伏220kV升压站~大姚共享储能220kV升压站的导线截面为1×300mm2的220kV线路送出。
本工程对外交通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线路为:经G5621(昆楚大高速)→禾甸收费站(大理州祥云县)→省道 S316(祥姚公路)→仁头关村→通村道路→进场道路→场区,其中收费站至场区道路里程约62km。仁头关村→场区风机平台已建主线道路约12km(道路路基宽度6—7m)。
场外道路为:禾甸收费站至仁头关村;
场内道路为:仁头关村至场区风机平台(已建主线道路除外)。
2.3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
2.4 招标范围:
叭腊么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全部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地形地貌测绘、取样、试验、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风电场全部设备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及附属设备除外),风电场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含风机基础平台、集电线工程、对侧间隔工程、水环保工程(含植被恢复)、安全与职业健康工程、场内外道路改造及线路障碍迁改、堆场租赁等),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并网验收等阶段验收、防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档案整理及归档验收等内容,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投标人应移交设备性能、工程质量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风电场。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标准及要求。
其中,风电机组、塔筒、箱变及其附属设备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待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EPC总承包方与设备供货商三方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招标人委托 EPC总承包方作为采购方履行甲指乙采合同商签、付款及催货、现场交验及保管等买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勘察设计:
施工图阶段全部勘察设计:风电场详细地勘、微观选址、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安全、职业健康、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同时需统筹考虑未来项目接入的整体规划设计。
(2)发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场内各类临时设施、施工营地,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弃土场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除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及附属设备外的发电场场区全部设备、材料等采购。
(4)风电场全部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机组、塔筒转运及安装;箱变安装;预应力锚栓、风机至箱变出线工程、防火封堵、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5)场内外全部交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改造及线路障碍迁改工程:
①禾甸收费站出口匝道(或高速路开口)至主线道路涉及的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收费站改造(或高速路开口)的协调、手续办理及补偿,高速公路至收费站前、后的匝道改造使用及恢复;
②省道 S316(祥姚公路)仁头关村至垾泥田的通村道路(含桥梁修建及加固)改造工程;
③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的局部改造工程,达到满足大件运输条件;
④已建主线道路至风机吊装平台道路工程(场内道路路径详见总平面布置图及已建主线道路施工图);
⑤线路迁改工程:禾甸收费站出口(或高速路开口处)至风机吊装平台沿线涉及的线路迁改工程。
(6)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区至对侧间隔的35kV集电线路涉及的土建、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和调试等。
(7)升压站改造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5kV开关柜、一二次电力电缆(含防火封堵)、接地(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等)、监控系统扩容(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监控系统扩容、五防系统扩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系统、故障滤波扩容、风功率预测系统等)、配套通信设备、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验收,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预留云南能源集团集控中心接入设备及接口位置,满足集控中心接入要求。
(8)施工临时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临时场地(含风机、塔筒堆场或转运场)等。
(9)负责完成项目消防设施、防雷、水土保持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备案(包括“三同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0)环水保工程:风电场场区(含风机平台、集电线路、新建及改扩建场内道路和弃土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边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
(11)投标人负责配合叭腊么风电场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验收、消缺,风机及塔筒箱变安装调试,240小时试运行等,全容量投产并网前电网最新要求的设备、系统等升级改造工作,相关费用包括在报价中。
(12)智慧工地系统:投标人建立现场施工人员管理系统、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智能安全帽智能手环等硬件设备;建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施工区域实现可视化管理,实时查看监管作业区域车辆及施工人员;建立智能广播、环境监测、车辆登记管理等系统。采购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22)》技术规范和满足本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所需数量的监控摄像头,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接入。
(13)安全监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范围内边坡以及土石方开挖区域存在的高边坡部位进行滑移、坍塌、泥石流等部位实施安全监测,以及报警装置的采购、安装、监测,以及雨季施工过程中防止泥石流发生而设置的监测装置及报警设备等一切内容;所有设施设备设置应按照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编制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14)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电力质监、并网验收等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2)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性能试验、涉网试验(按照云南省电网公司要求的全部试验进行)工作,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电网要求的涉网安全指标、调度运行管理等要求,投标人必须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负责红线外用林用地,包括超出红线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用地,集电线路电缆沟,场内外道路改扩建、堆场或转运场、渣场、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所有临时用林用地的手续办理、征租地补偿、青苗补偿、环水保复绿及植被恢复。投标人负责所有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含风机基础、吊装平台、渣场),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红线范围外电缆井、电缆分接箱等涉及永久征地的手续办理及征地费用、征地补偿、协调费等相关征地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需协调补偿到位,满足招标人后期长期使用需要。
招标人负责风机基础及吊装平台征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投标人负责征租地、青苗及附着物清点、协调等工作,招标人配合。吊装平台临时用林用地的手续办理、环水保复绿、植被恢复以及清理等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超红线用地、迁坟、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等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单价中;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6)投标人负责在场内道路(已建主线道路至风机吊装平台)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必须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7)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叭腊么风电场项目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负责涉及项目需要的运输工作(箱变除外,风机塔筒由厂家运至堆场),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投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及甲供设备的运输要求,设备运输及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含甲供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9)投标人负责施工期间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治理及达标排放,承担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超标罚款及环保监测、垃圾清运处置等全部相关费用,并采取洒水降尘、降噪、废水处理等有效环保措施。
10)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土地林地复垦措施的实施(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含道路、临时工程)。
11)投标人负责风机、塔筒、箱变等主要设备监造。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2)投标人负责消防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3)投标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4)投标人负责防雷设计审核、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5)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停工等工作的协调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6)投标人负责所有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四类附件、并网前验收、新投申请等),满足风电机组并网要求。
17)投标人负责完成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安全、职业病等专项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8)投标人负责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9)投标人负责解决本项目工程与其他工程的衔接问题;
20)投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道路在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施工及运输导致道路及相关设施损坏的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21)投标人所负责的道路、临时用地等内容,需协调、补偿到位,满足招标人后期长期使用需要。
(15)风机、塔筒厂家堆场(转运场)车板交货,箱变厂家吊装平台车板交货。投标人负责风机及塔筒的堆场(转运场)车板卸货及从堆场(转运场)至风机平台的设备堆场装车、看管、倒运、平台卸车、吊装等;投标人负责箱变的看管、平台卸车、吊装、配合运输等。
(16)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风电场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7)档案整理及归档验收。
投标人负责根据相关档案验收规范完成档案的收集、归档等工作,负责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18)投标人配合完成项目建设及投产并网后招标人的其他相关工作。
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竣工验收需求的工作内容也视为包含在本工程内,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工期:项目总工期1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其中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时间要求为2026年11月30日。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设计方案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设备采购质量要求: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功能先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建筑、安装、调试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标准及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 分包要求:项目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可以分包。
2.9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投标人未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的(自行承诺)。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② 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 技术负责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如是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可仅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3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的至少1项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必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国内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须能证明其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国内风电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须能证明其是设计负责人(设总))。
④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国内风电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须能证明其是技术负责人)。
⑤安全负责人业绩要求: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35MW(含35MW)及以上容量国内风电项目安全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须能证明其是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
3.2.4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2025年未出具审计报告的,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7日23时59分登录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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