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 已由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察哈尔右翼前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半固态电池电化学储能;标段二:飞轮储能;标段三: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构网型);标段四:钠离子电池电化学储能)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2.3招标规模: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项目代码为:2409-150926-04-01-784633,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察哈尔右翼前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半固态电池电化学储能;标段二:飞轮储能;标段三: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构网型);标段四:钠离子电池电化学储能)进行公开招标。标段划分:本次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设备参数详见各标段技术规范书。1.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半固态电池电化学储能);2.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二:飞轮储能);3.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三: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构网型)),4.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四:钠离子电池电化学储能),备注:投标人可参与某个标段的投标工作,也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工作,不限制中标标段的数量。2.4项目计划投资:282705.92万元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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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K1500002025032401007001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一:半固态电池电化学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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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输变电设备、设施-电池、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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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1100.0 |
工期(日历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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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K1500002025032401007002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二:飞轮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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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输变电设备、设施-电池、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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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719.0 |
工期(日历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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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K1500002025032401007003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三: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构网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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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输变电设备、设施-电池、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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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4550.0 |
工期(日历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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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K1500002025032401007004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四个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四:钠离子电池电化学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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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输变电设备、设施-电池、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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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1800.0 |
工期(日历天) |
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1通用资格条件(标段一:半固态电池电化学储能;标段二:飞轮储能;标段三: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构网型);标段四:钠离子电池电化学储能)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境内。2.2规模:本项目拟规划为500MW风光储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400MW,光伏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储能项目建设规模300MWh,场内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及其220kV送出联络线,通过220kV线路接入天皮山220kV变电站。2.3招标范围:本项目四个标段的招标范围,见各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2.5交货方式: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2.6交货期:开始交货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30日完成全部设备交货,交货期45天。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指的是交货期,即: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日,交货期内交货进度须连续均衡,并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批次及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7合同签订方式: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为《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一)合同》暂估价内容,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主体招标并确定中标人。合同履约由EPC总承包单位作为采购方与中标设备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及支付合同价款,并完成相应设备(材料)的到货、储存、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3.3其他要求:
3.2专用资格条件(标段一:半固态电池电化学储能)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半固态电池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CNAS或CGC或CQC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2.2投标人具有CNAS或CGC或CQC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半固态电池(电芯)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
3.2.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100MWh半固态电池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2专用资格条件(标段二:飞轮储能)3.2.1投标人必须具有飞轮储能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CNAS或CGC或CQC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3.2.2投标方所提供的飞轮储能产品性能应通过符合相关设计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第三方检测,并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不接受阶段性报告。3.2.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1个1MW/0.1MWh容量及以上飞轮储能投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投产验收证明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2专用资格条件(标段三: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构网型))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CNAS或CGC或CQC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3.2.2投标人具有CNAS或CGC或CQC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电池、模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PCS须具有离网短路试验报告。3.2.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2专用资格条件(标段四:钠离子电池电化学储能)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钠离子电池电芯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CNAS或CGC或CQC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如无法提供正式的型式认证报告,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前提供正式报告)。3.2.2投标人具有CNAS或CGC或CQC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钠离子电池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44265-2024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如无法提供正式的型式认证报告,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前提供正式报告。3.2.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1MWh钠离子电池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28 16:00 至 2026-05-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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