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漳州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
2.3项目概况:为满足漳州项目部员工用餐需求,并按甲方需求提供餐饮服务 。
2.4招标范围: 为漳州项目部(以下称甲方)现场办 公人员提供工作日早、中、晚餐,小炒、主/副食品外卖服务、招待餐服务及甲 方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餐或夜间餐(含双休日及节假日用餐)等。并能提供自助餐、 招待餐、风味套餐、特色面点、水果等以及根据甲方需要的其他餐饮相关延伸服 务。乙方经营的线下超市及网上商城应提供副食等售卖服务,价格应当不高于当 地大型超市或京东商城。具体详见附件《漳州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地点:漳州市云霄县,具体详见附件《漳州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技 术规格书》。
2.6服务期:暂定36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时间以甲方实际书面委托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
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 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之前(含)的项目提供2022年- 2024年或2023年-2025年,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之后的项目提供2023年- 2025年。
(3)业绩要求:合同签约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食堂餐饮 服务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关键页和双方盖章页。
(4)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 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3.2.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6年4月28旦—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