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固体产品包装运营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净化装置、锅炉装置、分盐装置生产(或副产)的产品提供包装服务。
LDPE包装仓库:LDPE包装仓库位于LDPE装置的北侧,LDPE产品的正常生产能力为27万吨/年,装置年操作时间按8000小时计,即750吨/天。仓库面积按照储存10天进行确定,仓库包含3条包装线,每条生产线包装能力为1600袋/小时,每袋25kg,包装线采用FFS重膜袋包装。
PP包装仓库:PP包装仓库位于PP装置的北侧,PP包装仓库的正常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装置年操作时间按8000小时计,即1350吨/天。仓库面积按照储存10天进行确定,仓库包含4条包装线,每条生产线包装能力为1600袋/小时,每袋25kg,包装线采用FFS重膜袋包装。
硫磺包装仓储单元:硫回收装置年产硫磺1.49万吨,装置年操作时间按8000小时计,即45.2吨/天。仓库面积1155m2,仓库包含1条包装线,每袋50kg,包装采用编织袋。
硫酸铵包装仓储单元:硫酸铵正常生产能力为2.87万吨/年,装置年操作时间按8000小时计,即87吨/天。仓库包含2条包装线,每袋50kg,包装采用编织袋。
蒸发结晶分盐包装、仓储运营服务:通过蒸发结晶年产1.7万吨硫酸钠、0.5万吨氯化钠结晶盐和0.3万吨杂盐,包装采用吨包袋,装置年操作时间8400小时。
2.1.2招标范围:
(1)投标方负责提供25公斤装FFS重型防滑包装袋(包括套膜用和非套膜用)和套膜膜卷,用于双聚产品的包装;包装袋数量为3080万条/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包装量为准。
(2)投标方负责提供50公斤装内涂膜编织包装袋,用于硫磺、硫酸铵产品的包装;包装袋数量为66.6万条/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包装量为准。
(3)投标方负责提供内涂膜吨袋,用于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硫酸钠、氯化钠产品及杂盐的包装;包装袋数量为2.5万条/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包装量为准。
(4)双聚产品包装(哈博实七条自动码垛包装线,包括包装线上新改造设备和重膜包装设备)单元的运营管理:从缓冲料斗到包装机码垛后交货为止的操作,包括包装料仓底部的插板阀操作、产品包装、质量管理、包装区卫生清理等工作。
(5)硫磺产品包装(哈博实一条自动码垛包装线,编织袋包装)单元的运营管理:从成型机出口到包装机码垛后交货为止的操作,包括包装料仓底部的插板阀操作、产品包装、质量管理、包装区卫生清理等工作。
(6)硫酸铵产品包装(哈博实两条自动包装线,编织袋包装)运营管理:产品从干燥机出口的法兰到码垛后交货为止的操作,包括产品包装、质量管理、包装区卫生清理等工作。
(7)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运营管理:硫酸钠、氯化钠、杂盐的包装仓储运营工作,包装机及附属设备和包装料仓底部的插板阀、震荡装置的管理、维护,维持运营所需车辆的日常操作、维护,分盐产品包装、质量管理、出入库及相关区域的卫生清理等工作。暂定2027年7月1日开始,合同截止之日结束,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8)双聚、硫酸铵、硫磺、分盐提质包装设备的维修保运工作(包括提供所有设备备件材料)。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范围及要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计划服务时间:2026年7月1日-2031年6月30日。
2.1.4服务地点: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内。
2.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60万吨/年或以上规模,合同内容应同时包含FFS重膜包装、码垛和套膜成套设备的维保合同(至少含有保运)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30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10 16:3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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