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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灵东、灵泉煤矿冲击地压施工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1     浏览:0    
核心提示: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灵东、灵泉煤矿冲击地压施工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灵东、灵泉煤矿冲击地压施工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2 规 模: 扎煤公司灵东煤矿、灵泉煤矿冲击地压施工作业

2.3 标段划分: 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灵东、灵泉煤矿冲击地压施工外委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煤矿、灵泉煤矿

2.5 计划工期: 灵东煤矿212303上工作面、212301下工作面大直径预卸压钻孔施工,以开工报告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后18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灵泉煤矿172301、172306下工作面大直径预卸压钻孔施工(掘进期间不得滞后迎头20m)、172301回采工作面(超前350m)、右部大巷底板大直径卸压孔施工,以开工报告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后36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各单项工程开始前招标人书面通知投标人,接到通知后投标人7日内必须提交开工报告,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各单位工程项目同时开工,避免人员配备不足风险,按时完成各项单项工程。

2.6 招标范围:1.灵东煤矿212303上工作面回采期间停采线以外冲击危险区域帮部、底板大直径预卸压钻孔和钻屑孔施工。

2.灵东煤矿212301下工作面回采一次“见方”区域和掘进期间开切眼过上覆煤柱区冲击危险区域帮部、底板大直径预卸压钻孔和钻屑孔施工。

3.灵泉煤矿172301工作面掘进期间、回采期间冲击危险区域大直径卸压钻孔和钻屑孔施工。

4.灵泉煤矿172306下工作面掘进期间冲击危险区域大直径卸压钻孔和钻屑孔施工。

5.灵泉煤矿右部皮带大巷底板大直径卸压钻孔施工。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此清单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含完成该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关于缴纳沈阳工程造价管理技术服务费相关文件附件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投标人委派项目经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担任煤矿井下钻孔施工或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合同。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能够反映是由该项目经理主持工作或与合同对应的项目经理有效任命文件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矿山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或地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且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备注:近一年是指2025年1月1日及以后连续3个月)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煤矿井下钻孔施工或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8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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