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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5     浏览:0    
核心提示: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人为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

2.2建设规模: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估交流侧安装规模1600kW,直流侧安装规模1875.9kWp。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业务类别:工程类

2.5招标模式:专项采购

2.6工期: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投产

2.7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包人承担光伏发电项目的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

(1)承包人完成整体项目设计:含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若需要)等;

(2)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含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变压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开关柜、电力电缆、“四可”装置、气象仪、视频安防(含本地视频监控屏、本地录像存储器)、红外抄表及运维系统配套接入装置、喷淋设备、导水夹、钢制爬梯及配套并网设备设施等;

(3)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竣工资料移交、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运维手册。

2、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实施工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

3、所有本工程所需要设备均由承包人进行采购,包括所有并网接入设备(设备配置以供电局审批为准),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品牌需从招标人提供的《分布式光伏主要设备白名单》中选择,白名单未包含的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应满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4、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5、承包人的承包范围除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质保等。发包人对图纸的评审仅是对下一道工序开工的许可,并不代表对承包人的安全、质量、技术、成本的认可,并不免除承包商的上述责任。如图纸会审后发包人发现图纸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协议要求,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整改,并承担返工、重新定制或重新设计的一切费用及损失,不得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费用。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在图纸会审中的疏忽、遗漏向发包人索取任何赔偿或费用。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

6、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工期逾期,每逾期完工一日,须按合同结算价的万分之一承担逾期违约金,工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结算价的5%。

2.8标的及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采购预估金额

(元,含税)

单千瓦投标基准价(元/kWp,含税)

最高限价

中标人数

中标比例

投标保证金(万元)

GW-G-26-01-02-01-01

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采购(二次招标)

4502160.00

2400.00

100%

1

100%

2

说明:投标费率在85%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c)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d),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

d)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

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投标人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①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②提供竣工验收(验收证明材料至少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

4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注: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如注册证书所在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2.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04日17时00分00秒。

4.2.2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3月09日17时00分00秒。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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