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市政路网四期工程石化北四道(石化中路至中宫项目西边界)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市政路网四期工程石化北四道(石化中路至中宫项目西边界)工程监理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文号:唐曹审批投资文(2020)262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市政路网四期工程石化北四道(石化中路至中宫项目西边界)工程监理;
(2)建设地
(3)项目情况:石化北四道(石化西路-石化中路)为园区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西起石化西路,东至石化中路,全长814.169m。道路红线宽22m,两侧绿化带各宽19m,包括红线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
(4)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3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等阶段。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3.3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4 信誉要求: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人员要求: 满足“附表 A: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相关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可附退休证明+劳务合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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