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开都河公司2025-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调度大楼、察汗乌苏水电站及霍尔古吐水电站等职工食堂的食材进行招标。调度大楼位于库尔勒市英下路38号(建国北路与英下路交汇处西北侧)。察汗乌苏水电站位于巴州和静县境内,距库尔勒市约140公里(察汗乌苏水电站-和静县哈尔莫墩镇-G216-库尔勒市),距最近的乡镇——哈尔莫墩镇约50公里;霍尔古吐水电站距察汗乌苏水电站100公里,距离库尔勒市约240公里(霍尔古吐水电站-察汗乌苏水电站-哈尔莫墩镇-G216-库尔勒市)地处山区,人员稀少,盘山路况条件复杂。
2.1.2招标范围:项目主要是对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的食材进行招标,供应品种主要包括米、面、粮油、蔬菜类、牛羊肉类、猪肉类、家禽类、蛋类、奶制品类、调味品类、水产类、鲜果类、干果类、冻产品类、饮料类、预包装食品等。配送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期满或结算费用达到合同总价,合同自行终止,以先到为准。
配送时间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送达。
2.1.4交货地点: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调度大楼、察汗乌苏水电站及霍尔古吐水电站或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运输、装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食材供货配送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自有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及对应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的须提供政府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1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