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智博国际工程咨询 受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202505032
2.3建设 其中北门东侧前期建设100个充电接口,南门内东南广场前期建设100个充电接口,后期根据使用需求逐步建设补齐剩余充电接口。
2.5采购范围:包括医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全周期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医院的需求和场地条件,制定详细的充电桩建设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现场的整体实施和后期运营维护。
2.6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2.8服务期限:3年。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其他要求: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售询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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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