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临港产教融合科技 办学场地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郑州临港产教融合科技 办学场地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东海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校园用地范围为B座至场地东西两侧围墙及南侧围墙,及南侧围墙外工业九路。本次改造范围智慧校园工程包含:视频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维护;监控中心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维护;广播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维护;机房控制室升级等。
2.3招标范围:郑州临港产教融合科技 办学场地智慧校园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维护,包含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需求功能点位梳理、完善智慧校园点位及系统升级所需采购及安装调试、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承包人改造后功能满足招标需求,并需配合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6质保期:2年。
2.7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 , 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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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