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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低温省煤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8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
2.2建设规模:2X300MW
2.3物资名称:低温省煤器招标
2.4招标编号:CWE*
2.5数量:2台(套)
2.6技术规格:
(1)设备主体及附属设备:2套低温省煤器及其辅助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及安装附件等。
(2)每台机组入口烟气量984920Nm3/h,入口烟气温度150~180℃,出口烟气温度130℃。进口水源采用度70℃内循环水,每台机组需产不低于100t/h热水
2.7交货地点: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2.8交货期:分批供货,暂定2024年7月10日完成一台机组交货,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另一台机组设备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1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台低温省煤器的供货业绩,提供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等。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17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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