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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盐源县白乌16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2     浏览:0    
核心提示:盐源县白乌16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盐源县白乌16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

2.2 项目规模:160MW光伏电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暂定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光伏电站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施工供电工程;调试、试验、专项验收、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环水保措施等全部工作(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储能设备采用集团公司框采结果,费用均含在EPC合同中);配套产业项目等。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EPC总承包

EPC工程总承包

1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须有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3个(其中至少一个投运业绩、一个3000m以上高海拔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已完(投运)项目的业绩,则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22 14:27到2024-01-29 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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