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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太分公司水力射流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水力射流泵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规格型号等关键参数、安装调试或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注: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适用此项要求。
5.授标方式:招标人采用“一标多授”的定标策略,按照一标多授的原则,当有效投标人为≥4家时,工作量按照70%、30%的比例选择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授标;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按照工作量70%的比例选择排名第一名授标,未授标的30%工作量重新招标;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由招标人对竞争性进行分析,如竞争性充分,则由招标人决定是否按照工作量70%的比例选择排名第一名的有效投标人签订合同并执行,未授标的30%工作量重新招标或整个项目重新招标;如竞争性不充分,则本次招标流标并重新招标。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
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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