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池州电厂二期(2×660MW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码头改造建筑安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安徽公司池州电厂原一期工程2×320MW机组于2003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05年9月和12月投产发电。本期工程为池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等设施,本项目根据池州电厂一期码头现状及货运量变化情况,拟建工程将一期2个浮式泊位改造为2个5000吨级浮式泊位(其中上游的1#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000吨级),以满足电厂共计430万吨煤炭进口需要;码头推荐方案设计通过能力为452万吨/年;改造过程中基本不得影响码头对一期机组的正常煤炭供应。
2.1.2招标范围:
安徽公司池州电厂二期(2×660MW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码头改造建筑安装工程拟将一期2个浮式泊位改造为2个5000吨级浮式泊位(其中上游的1#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000吨级),包括但不限于:
(1)码头2#泊位新建的到电厂T21转运站的输煤系统,包括T20转运站(含配电房)、固定皮带机引桥、活动钢引桥、煤炭输送系统、供配电、照明、系统控制、消防系统、给排水、通风、除尘等设施采购(不含皮带机本体、转运站设备、干雾抑尘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安装(除趸船和卸船机外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调试、安全设施配置、竣工验收、质保、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工作。
(2)码头1#泊位趸船及定位墩拆除和处置(不含趸船及其配件)、新建定位墩、港池疏浚及抛泥(含2#泊位区域)、护坡、现有活动钢引桥的起吊及恢复、现有1#引桥修复、输煤系统的改造(含#1趸船上新增)等。
2.2 工期:计划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15个月(其中#2泊位及后方输煤系统2024年1月底调试运行结束具备独立运行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内河5000吨级及以上或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的码头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内河5000吨级及以上或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的码头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3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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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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