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河西公园社区景观长廊及广场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联河西公园社区景观长廊及广场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以 淮安区行审备〔2019﹞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国融投资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联河西公园社区景观长廊及广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本次项目范围是河西公园社区新开学院河(前进路-城西干道段)及学院河两侧绿地。根据淮安市淮安区河西单元(HA02)控制性详细规划,学院河(前进路-城西干道段)两侧绿地总占地面积约19032m2,约28.55亩;新开学院河(前进路-城西干道段),占地面积约9055m2,约13.58亩,长度约0.98km,新建箱式护岸长长1.90km。用地总面积共28087m2,共计42.13亩。
2.1.3合同估算价:约2023万元 。
2.1.4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河道、桥梁、景观土建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 (3) 3.3 投标人及拟派 □ /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1 企业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 3.3.2 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3.3.3 企业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8 授权委托人和拟选派的 3.9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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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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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