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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易地改造项目一期调整及二期地质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易地改造项目一期调整及二期地质勘探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易地改造项
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易地改造项目一期调整及二期地质

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易地改造项目一期调整及二期地质勘探项目已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 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12-440111-04-01-419069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 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项目用地为不规则四边形,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西侧为蟠龙小学,南侧为30米宽规划六路,北侧为20米宽规划七路,东侧为15米宽规划二路。项目总用地面积 63157㎡,规划建设用地53601㎡,总建筑面积约10万㎡。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24017㎡,已建成制剂大楼及油膏剂大楼。其中二期用地29584㎡,规划建设质检楼、生活楼、生产大楼、仓储楼、动力中心、危险品库、污水处理池、污水处理站设备房、油膏剂大楼(扩建部分)、门房、地下停车库、事故应急池、雨水调蓄池。

2.1.3工程建设

2.1.4投资总额: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

2.2.2.1 质检楼、生活楼、生产大楼、仓储楼、动力中心、危险品库、污水处理池、污水处理站设备房、油膏剂大楼(扩建部分)、门房、地下停车库、事故应急池、雨水调蓄池的地质勘探,共布置勘察钻孔343个,总钻探工程量暂估17150米;采用一桩一孔一管波的综合勘探方式,管波探测数量为343个。要求探明桩基础持力层有效范围内的岩层结构、岩层物理力学性质以及溶(土)洞等不利地质情况,以满足柱基础设计的技术要求和建筑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具体技术要求以勘探技术要求为准,实际发生量以现场签认为准。(注:上述招标内容技术要求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图纸。)

2.2.2.2场地(35000平方米)的地下管线探测、地形标高测绘工作。

2.2.3服务工期:本勘探工程总工期50个日历天,自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计。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2.4招标控制价:本次地质勘探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400000元。

2.2.5 其他事项:

2.2.5.1项目的其他情况在技术要求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2.5.2 有关投标登记的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企业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

3.6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7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条。

3.8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名单)。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0时0分2022年10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站(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6.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2年9月28日0时0分2022年10月19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6.2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交易网站(网

6.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10月1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10时30分

6.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站的相关信息。

6.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7.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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