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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单位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2-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山东某单位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2/01/30 11:16:08 项目名称:山东某单位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
山东某单位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1/30 11:16:08
项目名称: 山东某单位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地点: 某营区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工程造价: 7791120.04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山东某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73278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某单位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杨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732775
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钱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295749263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山东某单位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1.2项目编号:JC066022R50305JCL/1
1.3工程概况:房屋建设(室内外装修改造、门窗更换,钢结构建筑搭建等)
1.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791120.04元
1.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00平方米房屋建设(室内外装修改造、门窗更换,钢结构建筑搭建等)7791120.04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6、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目前在本建设项目所在地未被限制投标。注:信誉信息以开标当天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信息(www.zjsc.mohurd.gov.cn)、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公布信息、未列入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为准。
7、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额700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单项工程合同额700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 12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3-03 09:30
十一 、其他
1. 本项目属部队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借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执行部队招标采购相关政策。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标书为准。本项目后期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归档,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招标人纪检部门投诉,电话:0532-55732766,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6.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7.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8.本项目如遇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如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9.投标人如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并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
10.本项目不允许专业分包。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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