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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精装修工程及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精装修工程及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

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精装修工程及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开展容东体育中心及综合运动馆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2号)、《关于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65号)、《关于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30号)、《关于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126号)、《关于同意变更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主体的复函》(雄安规建函[2021]9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 规划范围:北侧临E1路、南侧临E16路,东侧临N19路,西侧临景观水系。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占地0.94公顷(14.1亩),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71万平方米,总投资18869.26万元。主要包括:篮球馆、冰球馆及附属用房等

2.3 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117,计划竣工日期2022430日。最终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1)室内装饰工程(含墙面、地面、踢脚、天棚、隔断以及其他装饰工程);

2)门窗及其附属工程;

3)室内电气工程(灯具、开关、插座等末端管线的敷设及末端管线的购置和安装调试);

4)室内给排水工程(卫生器具及其上下管道、直饮水净水设备及管道等的购置及安装调试);

5)通风空调工程(集中空调、分体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安装调试、卫生间排气扇的购置及安装调试);空调通风系统末端装置包括:风口、追位风管。

6)消防水系统末端装置包括:消火栓,喷淋头,干粉灭火器;

7)室内弱电工程(除预埋管以外的全部工程);

8)其他专业工程(厨房工艺、报告厅舞台工艺、体育馆声光电设备、体育工艺、报告厅和体育馆座椅、标志标识及其所需管线和基础预埋的购置及安装调试);

 9)最终以图纸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除外)的全部施工内容为准,以及上述内容BIM(含CIM)的建设及应用;

 10)并包含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包含且不限于共享图纸、末端定位及开孔、界面或接口的交接承续、各方成品保护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含且不限于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界面接收、竣工验收交付、竣工和结算资料准备等配合工作)。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有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①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②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 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uvwxy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A.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内容要求对应的上述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联合体双方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款(2)、3款(7)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全部精装修工程内容,联合体成员承担全部弱电智能化内容;

③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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