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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协曲河生态恢复与保护工程项目补充文件

   日期:2021-12-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110,000元 人民币控制价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0,845,1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清单中业主不符,现改正。

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协曲河生态恢复与保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048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协曲河生态恢复与保护工程项目已由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丁发改项管【2021】1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丁青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丁青县怒江上游协曲河生态恢复与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恢复协曲河周边滩土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修复、完善湿地生态系统的截污、净污功能,提升怒江上游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生态湿地建设约52374㎡及河道疏浚挖方45879立方米,铅丝笼15381.6米,混凝土垫层3589.04立方米,宣传牌1块,双边丝围栏1919米等其他配套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80天;

2.4、合同估算价:2397.5200万元

2.5、项目建设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四、投标报名

五、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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