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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07     浏览:0    
核心提示: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
  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汕头市鮀莲街道南部临江

2.2 规模: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05MWp,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拟定于2022年1月1日开工,于2022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9个月,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合同执行情况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设备制造商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水土保持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7本项目合同生效条件

(1)本项目为预招标。招标合同在甲方(招标人)取得同意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决策意见,甲(招标人)乙(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2)由于甲方或政策调整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项目最终不能实施,乙方投标过程中因中标而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承当,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8如招标人设立项目公司,将由招标人的项目公司负责执行本项目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

3.2.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个地面集中式光伏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 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 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等证明材料);

(3) 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2项地面集中式光伏工程总监职务业绩(提供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6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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