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 受中国邮政集团 辽宁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葫芦岛市 一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LNCH-YZ-20211001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葫芦岛市 一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服务期24个月,总预算651万元。
4.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 葫芦岛市 一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服务期24个月,总预算651万元,本项目以每条线路主力车型20吨厢式货车预算单价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
葫芦岛市 一级干线邮路外包拦标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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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基础运价 |
价格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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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趟) |
|||||||||
一干 |
葫芦岛 |
葫芦岛-无锡(辽临1) |
150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9253 |
73.4% |
一干 |
葫芦岛 |
葫芦岛-廊坊(辽临1) |
45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3348 |
26.6% |
注:1.每条邮路设置主力车型基础运价,报价只报基础运价,各车型实际运价=基础运价*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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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厢式车:车辆容间大于等于25方且不足45方的按5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45方且不足55方的按8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55方且不足85方的按12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85方且不足110方的按20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110方且不足130方的按30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130方按40吨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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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栏车:型分别含9.6米-13.5米(大于等于9.6米,小于13.5米)、13.5米-15米(大于等于13.5米,小于15米)、15米及以上3种。9.6米-13.5米按12吨计算、13.5米-15米按20吨计算、15米及以上按30吨计算。以上车型车厢长度原则上低于相应标准计费段,序次按上一个车型标准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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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5吨车 |
8吨车 |
12吨车 |
20吨车 |
30吨 |
40吨 |
|||
车型折算系数 |
0.45 |
0.55 |
0.69 |
1 |
1.14 |
1.2 |
|||
车辆容间(m3) |
≥25 |
≥45 |
≥55 |
≥85 |
≥110 |
≥130 |
|||
邮路属性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车型 (米) |
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 |
发班频次 (次) |
|
一干 |
葫芦岛 |
葫芦岛-无锡(辽临1) |
1500 |
7.2 |
8 |
单程 |
社会 |
10 |
|
一干 |
葫芦岛 |
葫芦岛-无锡(辽临1) |
1500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365 |
|
一干 |
葫芦岛 |
葫芦岛-无锡(辽临1) |
150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1 |
|
一干 |
葫芦岛 |
葫芦岛-廊坊(辽临1) |
450 |
7.2 |
8 |
单程 |
社会 |
10 |
|
一干 |
葫芦岛 |
葫芦岛-廊坊(辽临1) |
450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365 |
|
一干 |
葫芦岛 |
葫芦岛-廊坊(辽临1) |
45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1 |
|
注:本项目共分1包,确定1名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服务期限:24个月。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没有亏损。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7)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10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 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 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8)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9)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2)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招标文件的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
(3)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递交加密版的投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5)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除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还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7)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9.开标:
1)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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