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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华浩源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预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30     浏览:0    
核心提示: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华浩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井冈山电厂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浩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井冈山电厂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华浩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建(构)筑屋顶。本项目利用华浩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本光伏发电系统拟采用54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屋面可用面积约为23560.8㎡,拟建设1.1988MWp光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接入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浩源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预招标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总承包(EPC)形式,具体应完成华浩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1) 投标人负责华能华浩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屋面荷载证明等;
 
2) 负责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
 
3) 负责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
 
4) 负责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5)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
 
6) 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7) 负责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8) 负责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会、接入系统设计以及接入系统审查会等项目技术经济评审会的承办,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 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0)  负责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约2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1年11月1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因本项目尚未获得正式批复,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中标单位的合同需在本项目获得正式批复后生效,如本项目最终未获得批准,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个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光伏电站EPC合同业绩和1项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装机容量、签字盖章页等);
 
3.2.4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类)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有1项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01日 08时30分起至2021年10月11日 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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