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服务舞台铺设、音响视频设备、物品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置业有限公司昌平中心会议服务舞台铺设、音响视频设备、物品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国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中心会议服务舞台铺设、音响视频设备、物品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有一个标段。为昌平中心东西区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项目服务。
基本情况介绍:
一、服务内容
1.会议使用租赁:
(1)视频租赁:P3高清屏幕等相关视频设备。
(2)音响租赁:模拟调音台、数字调音台灯相关音响设备。
(3)会议物品租赁:会议桌、椅、沙发、茶几等。
(4)摄影人员:专业摄影、摄像师等提供人员服务。
二、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年限为三年,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甲方根据《供应商年度合作评估表》对乙方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考核合格后合同可延续至下一年。
三、工作内容
为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中心会议提供会议服务舞台铺设及音响视频设备、物品租赁服务。(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其他:
摄影人员:要求提供会议拍照服务,并由专业摄影、摄像师提供人员服务。搭设摄影展架,摄影要求视频跟拍不卡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有相关服务经验,提供同类服务近期(3年内)2家(含)以上服务合同复印件且签订合同的甲方应不同(甲方相同的合同业绩按1份统计)、每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0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