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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万江工程建设中心万江公安分局科技大楼新指挥大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万江公安分局科技大楼新指挥大厅设备采购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万江工程建设中心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万江公安分局科技大楼新指挥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东莞市万江工程建设中心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08日 17: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04-2021-0009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79,835.1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万江公安分局科技大楼新指挥大厅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079,835.14元
万江公安分局科技大楼新指挥大厅设备采购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允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到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办理文件获取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万江工程建设中心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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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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