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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长春市人民医院行政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长春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08日 16: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6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采购
2、供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3、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应为本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3.2投标人拟供货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1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应为本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
3.2投标人拟供货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1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5 月 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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