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7/16-SG-10009)
项目所在地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7/16-SG-1000901
翻车机、堆料机、取料机设备安装及调试
翻车机、堆料机、取料机设备安装及调试
500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翻车机、堆料机、取料机设备安装及调试】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且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 3.2.2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六年(2016年-2020年)必须具有至少1项双车翻车机工程施工及港口堆场系统的业绩或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合同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相应的书面的支撑材料)。 3.2.4 财务要求: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08 12:00到2021-03-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08 12:00到2021-03-15 17:00。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