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辅助设备及外围设备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电站规模为2×350MW。服务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投标方负责长春热电厂#1、#2机组生产区域内锅炉和汽机辅助设备及燃料、脱硫、除灰渣等外围设备、设施检修与维护工作,因技术改造引起的设备变化,均在维护范围内。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热电厂辅助设备及外围设备维护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热电厂辅助设备及外围设备维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3台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电厂维护或检修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其中维护业绩范围至少含有锅炉本体及附属系统或汽机本体及附属系统任一项;检修业绩为B级检修及以上。
3.2.3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提供2个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维护检修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文件或公司任命文件应能体现为该项目经理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7日9:00起至2020年9月22日17:00止。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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