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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基本建设项目中介服务项目第三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基本建设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基本建设项目中介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15日 11: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税务总局审批的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评审、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等服务,服务区域及服务内容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由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中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应具有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联合体各方投标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协议,确定主投标人和副投标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及对采购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的服务任务下达给主投标人,由主投标人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具有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评审、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服务区域及服务内容:
华东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宁波、青岛、厦门)
东北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上表中“年度预计业务量”及“年度预算”为根据近年数据测算得出的预估值,采购人对于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限内承担业务的数量、规模不做任何承诺,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投标原则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基本建设项目中介服务项目第三包的第二次公开招标,已经中标国家税务总局基本建设项目中介服务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五包的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       
2.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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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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