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三期工程条形煤棚工程土建和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条形煤棚工程。
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7、#8堆场采用条形管桁架煤棚进行封闭,长度1240.1m,轴线跨度134.4m。钢结构支座短柱顶高出地面1.5m,钢筋混凝土挡墙顶部高度同短柱。短柱顶以上采用单层彩色压型钢板屋面。条形干煤棚在纵向分段设置8个储存仓位,各段之间的间距11.8m,两端不封闭。煤场封闭建筑采光白天考虑自然采光,采用屋顶设置采光带方式,采光带设置比例不小于屋面面积的10%。屋面采用无组织自由排水。
3、计划进度:
本工程工期要求为:桩基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1日,所有建构筑物桩基施工及检测完成并具备土建基础开挖条件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其中里程碑节点如下:
(1)桩基完成时间:2020年12月20日,桩基施工及检测完成并具备土建基础开挖条件日期为2020年 12月 30日。
(2)承台施工交付结构安装时间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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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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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和桩基施工 |
1、曹妃甸煤码头三期煤场封闭项目中的土建和桩基,主要包括#7、#8堆场煤棚等建构筑物桩基工程(灌注桩和PHC桩),土建工程(承台基础,短柱,滑移梁(兼挡煤墙),砌块墙及所有预埋件与预埋锚栓),坡道等。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和桩基施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及以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16 年-2018 年或2017 年-2019 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近3年必须是盈利企业;无偷税漏税记录。
5.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至少完成1个大型钢结构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基础(含桩基)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范围和数量)、签字盖章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土建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所承包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需提供由银行或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是银行或评级机构认定的AAA级企业,则只需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及原件备查,无需出具资信证明。
9.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25 16:00到2020-09-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25 16:00到2020-09-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