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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8-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新华招标 受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 的委托,对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采购(
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华招标 受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 的委托,对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采购(招标编号:XHTC-HW-2020-0386)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7辆放射性物品运输车,其中包括放射性物品厢式运输车3辆,危险品半挂牵引车2辆以及危险品罐箱骨架运输半挂车2辆;以及与上述车辆有关的代缴车辆购置税、首年车辆保险及车船税,代办车辆首次验车及上牌,代办首年及随后4年期的危险品车辆等级评定及标志喷涂,车辆操作培训(不少于16课时),4年期车辆保养服务等技术服务。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3个月内,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有关要求提供相应型号及数量的车辆,车辆全部到达卖方库房后,由买方对车辆随车文件、品牌型号、外观数量等进行初步验车,初步验车合格后,双方签订车辆初步检验表。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车辆供应、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投标人须具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零售资质(营业执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制造厂家授权文件。

1.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所涉及危险品运输车辆保养、维修业务所需设备、人员及场地,并取得北京市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有关许可。

1.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1.5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主要是危险品运输车辆销售项目,近三年指2017年08月01日起至今)。

1.6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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