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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山循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发改〔2019〕1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电厂厂用电率为22%,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76796万KWh,年上网电量59900.88KWh。

>主要包括:电厂升压站配电装置1套,对侧知识城变电站站扩建2个线路间隔,新建2回220KV电缆、架空混合线路通过知识城变电站送入广州电网。

>变电部分:包括但不限于220kv主变压器3套,涉网二次、通信设备,主变间隔5个,电缆出线间隔2个,母联间隔1个,母线设备间隔2个,对侧(知识城变电站)电缆出线间隔2个。

>线路部分:本工程采用电缆-架空-电缆混合线路,双回路敷设,线路路径总长度约6.3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5.5km,采用2*JL/LB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8km,采用FY-YJLW03-Z127/220 1×1600mm2动力电缆。测量线路长度约6.3km。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等资料。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2.4.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4.2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20kv接入系统工程专业范围内涉及的勘察、设计、测量、设备采购(包含对侧站设备,不含本站主变、GIS、UPS、直流系统)、设备监造、催交、运输、验收、保管、管理、施工总承包。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部门、城市规划、通信、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地铁、当地村社等部门联系办理一切手续和协调费用(含提前入场勘验、钻探配合费)。不包括:配电装置楼设计、土建工程、消防、暖通施工;不包括永久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赔偿工作,但需投标单位协助办理有关事宜。

>①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沿线电缆、塔基的物探工作、沿线塔基桩基础钻探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测量工作。

>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组织各专项评审会议、开展各项专项评估工作、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③设备材料采购、检测及管理工作,以及甲供设备卸货,保管。

>④项目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线路的土建、电气施工、工程质量检测、设备材料安装及调试等、继电保护、自动化、配套通信、变电消防工程(对侧站)、超前钻孔、防雷报验检测(对侧站)、变电站安健环标识制作安装、工程范围内回路色VI牌制作安装、安装调试、白蚁防治、竣工图绘制、档案移交、办理 查验手续、变电站启动送电、验收(包括规划报建、验收)及竣工投产、消缺、结算、设备实物标识、知识城变电站内新增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工程所有土建、安装及调试项目、项目整体城市规划报建、报验、竣工后环评、水保、林木砍伐证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⑤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协调、检查、检测、检验及验收等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包括含提前入场勘验、钻探配合费,不包括:永久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赔偿费用,但需投标人协助办理,另由投标方原因造成发生正常施工作业面范围外的费用由其自行解决。

>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等资料。

>2.5 计划工期:本总承包合同限期为签订总承包合同后12个月内,承包人的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202011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预算;

>3202012月10日项目正式开工;

>42021 09月30日前完工。

>5202109月 29日倒送电,202109月30日全厂完成倒送电后24小时空负载运行。

>6、工程投产后45天内日历天完成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移交。包括提供有关纸质资料12份、电子版2份。

>2.6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为6650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31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80万元,工程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6439万元。

>2.7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 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的要求设置。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完成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自2015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设计或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5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或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三、3.1.2点工程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送电或变电工程设计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设计合同、设计图纸经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2)类似工程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或以上的220kV或以上的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的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EPC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或以上的220kv或以上的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EPC或工程总承包的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EPC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

>4)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

>3.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 >3.4.2 施工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4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2家勘察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5.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5.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3.4.7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

>1)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3)法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0 7 10 00 00 分至 2020 7 30 15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为: 2020 7 30 14 00 分至 2020 7 30 15 30 分,地点为:02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5.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5.3.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

>注:该表中 >5.3.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二);

>5.3.4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登记。

>5.4 开标时间: 2020 7 30 15 30 分。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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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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