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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环境监理、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环境监理、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E3300000007000166020001]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166020001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166020001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67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由分主线和支线,线路总长34.1公里,设车站24座(主线和支线换乘站按照一座计算),其中地下站23座、地面站1座。工程主线起点为笛扬路站(不含),终点为芳泉站,线路长26.8公里,设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地面站1座;工程支线起点为柯桥客运站,终点为站前大道站,线路长7.3公里,设车站6座,全为地下站。工程设鉴湖停车场和万绣路车辆基地(由杭绍城际线代建),2座主变电所,1座控制中心,建设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本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车站、盾构区间、高架区间、U形槽、风亭、出入口、停车场、主变等所有工程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生活营地、临时堆土场等工程施工永久或临时占用的区域)和周围可能影响区域环境监理、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1)按照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定期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阶段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并提交环境监理方案、监理季报、监理总结报告;(2)按照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期、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总结报告;(3)按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时编制环境影响分析报告;(4)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5)服务配合招标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检查;(6)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7)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协助招标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备案;(8)开展项目验收调查,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组织环保专项验收、信息公开及备案等,出具的环保报告应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9)环境监理、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轨道交通的环境监理、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轨道交通的环境监理、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214.85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

□1、具有  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括水、空气、噪声和振动)。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环境监理或竣工环保验收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其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二)拟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样品等进行线下核验。(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结果也将第一时间公布至( /zjgcjy/)。(3)投标人须按照《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自觉遵守不见面开标工作秩序。(4)不见面开标程序及实施规则按照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06月0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06月1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 8323 3285
传 真:010-5195 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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