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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楼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1 招标目的>>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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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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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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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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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大学城外环西路378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内,拟新建一栋实验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设计两台电梯。总建筑面积约170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6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30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2004198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40113-47-03-056860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99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5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975万元,基本预备费约476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如有必要进行的超前钻勘察工作(超前钻勘察工作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费中);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3)方案修改及完善:根据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甲方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电梯设计及相关配合、空调通风、防雷(如有)、幕墙工程(如有)、环保工程(如有)、设备选型意见、按照项目的特殊工艺设计要求进行建筑、结构及其配套设备专业的设计与相关配合等。

>6)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7)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规划方案设计调整工作:若涉及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规划方案的调整工作,则由中标单位负责。

>6)提供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要求书,配合招标人的招标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0 10 月,竣工日期为 2021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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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前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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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机构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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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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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1)、(2)项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以上资质。

>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若未同时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设计及勘察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须以承接设计工作任务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若申请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 >1.4.5  申请人委派的 >1.4.6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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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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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4250000分至2020515日0845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含本日):20204250000分至2020515日0845在 站

>1.5.3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05150815分至2020515日0845,地点为 番禺交易部第1  开标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1.5.4  开标时间:20205150845,地点为 番禺交易部第  1 开标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1.5.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 站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注:该表中 >1.5.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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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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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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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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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32.2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6(总价包干价,包含4万元投标经济补偿金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22 万元(勘察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0/米,土壤氡检测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30元/)。如设计规模、方案根据功能需求需要调整,工程设计费不作调整。

>1.7.2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 4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295 style='width:221.25pt;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padding-alt:0pt 0pt 0pt 0pt'>
>方案评审排序

>2

>3

>4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2

>1.2

>0.8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1.投标经济补偿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通过中标人代为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4名的单位(不足4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为第2名、第3名、第4名,投标经济补偿费由中标单位支出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投标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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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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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设计工期:100个日历天

>1.8.2  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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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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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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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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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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