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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项目(招标编号:RJTS2020-RJ-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 受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的委托,对其《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项目进行

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 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的委托,对其《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RJTS2020-RJ-G00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1

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

(国内服务

1

详见下表

5000.00

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概况

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技术部分

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各投标人提供认为可以满足招标要求的相关设计和技术说明,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陈列展览创意设计

1.1展览大纲深化设计完整文本。

1.2总体设计说明、项目策划及设计理念、设计依据(规范、标准及条例)、内容设计方案解读、各展项创意设计说明等;

1.3陈列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流线图、鸟瞰图(轴测图)、效果图;各单元部分平面图、空间效果图及重点、亮点展项效果图;辅助展项及艺术品创作设计图等设计图纸。

1.4可提供电子文件多媒体演示文件(方案演示时长20分钟以内)。

1.5其他表现设计意图的资料。

2.陈列展览形式及制作设计

2.1完整的基础装饰及电气安装部分设计及技术说明;

2.2陈列展线上各分级标题、展板的彩立面图设计及说明;

2.3辅助展项设计、制作的图纸及技术说明;

2.4艺术品项目的设计小稿、所用材料及创意说明;

2.5综合性场景复原、沙盘模型等项目的设计制作及技术说明;

2.6多媒体运用项目中硬件与软件的设计制作技术说明;

2.7展厅、展柜照明系统的设计、选用品牌以及型号、参数等的技术说明;

2.8展览装备、展具等(包括壁龛、陈列支架、台座)造型设计图纸及材料、工艺的说明;

2.9临展厅需满足主办高规格文物及艺术品展览的相关技术要求,其可移动展墙(展板)、展柜、照明等展览设备(选用品牌、型号)的设计及技术说明;

2.10展览导览系统部分的设计及说明;

2.11展厅中控系统部分的设计及说明;

2.1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包括各展项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工程拟投入的主要物资机具设备、进场计划及劳动力安排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程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三)、项目技术需求

1.项目说明

1.1建筑规模:陈列展厅面积5500

1.2设计与制作内容:《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设计及其深化、施工制作与布展。

1.3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按进度付款。待项目完成后,以审计后金额支付尾款。

2.本项目内容、范围

2.1本项目范围包括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与工程规范所示的内容,主要是项目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设备维护、操作培训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陈列布展内容设计方案中列明的全部设计内容(含展项)

主要有展墙、地面、吊顶等基础装饰装修;平面设计制作,包括文字处理、展板设计制作、说明牌设计制作、展览标识等;辅助展品设计制作,包括展柜展台、文物支架、文物史料复制、模型、沙盘、绘画、雕塑、浮雕、景观、场景复原等;(四)灯光照明系统、多媒体工程(包括硬件和相关软件)、智慧导览系统(包括硬件和相关软件)等陈列配套项目;展馆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系统等配套设备的完善,完成消防系统工程,保证项目竣工后通过消防验收,完成安防系统设计(不含施工)工作;展馆的功能划分设计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门厅、纪念品商店、影院、公共空间等区域;整体展线设计及配套,一至二层参观楼梯设计及改造;正立面设计及改造,二楼临时展厅设计及改造,三楼社教活动室设计及改建等。

(2)陈列布展形式设计、深化设计和施工制作及布展、图录出版印刷;

(3)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

(4)中标必须负责施工条件、施工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工作等直至工程完成。

(5)在招标文件内所说明及招标期间所增减或中标所确认的工程内容、所有在合同文件中、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设计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工作及经业主认可的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和设计变更等。

2.2项目管理要求

(1)本项目的承包方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和包协调管理、包售后维保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2)本工程所需材料、制品、设备(除了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中的材料设备)由中标负责采购,由中标采购的物品与制成品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3)中标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委托的施工监理单位在法律和采购人授权的范围内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4)中标在投标书中承诺选定的本工程建造师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建造师每周须在现场5天。调换一次扣除违约金3万元

(5)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签订设计、制作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实施项目一律不得转包,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的承包资格,并由上述中标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3工程质量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自报质量等级及经济处罚承诺,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上报中宣部评审、“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工程”等相关工作

2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质检,费用由中标承担。

2.4工期要求

(1)本工程要求设计及深化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理设计工期

(3)工程竣工,中标应向采购人提交竣工报告,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中标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则返工时间作为工期累计。

2.5工程现场

(1)本工程施工场地的总平面布置和施工过程中的调整布置(二次临设)均需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和使用,凡需使用该区域外的场地,必须事先获得采购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随意搭建临时设施。

(2)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已由采购人接至施工现场边缘,投标人应在踏勘现场时自行查明并自报临水、临电的需用量,中标进场后自行安装所需管线及计量表具(此部分发生的费用均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支),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按每月的抄表数直接向供电、供水部门缴付(若该费用已由采购人代缴的,则从工程款中扣回)。

(3)施工场地内通讯线路由采购人协调安排。

(4)投标人应认真踏勘工程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周围交通道路、地下管线等情况,并在投标时考虑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增加费用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采购人对此类要求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中标人应保持工区的环境卫生及成品保护,每日完工后必须清洁现场,所清除的垃圾按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

3.陈列设计和布展基本要求

3.1陈列展览形式设计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陈列设计与布展制作应考虑建筑、陈展内容、文物与人的和谐统一,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性,充分考虑博物馆(特别是纪念馆)陈列展览的行业特质、地域特色和综合效益,注重政治站位、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做到高质量、高品味、高效能,主题鲜明、富有创意。

(2)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作品,能体现当代博物馆(特别是纪念馆)先进的陈列设计理念。设计应采取文物与艺术表达并重的原则,以创新的思维和现代设计理念及艺术展示手法,实现学术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的有机结合,达到能呈现展览主题特色和重点亮点。具体如下:

实事求是,形象生动。在展示过程中以史料图文、实物展示为上,适当运用最新成熟多媒体技术展示手段,以场景还原、模型、雕塑等艺术展示手法,生动呈现展示内容。

挖掘创新,突出特色。深入挖掘相关史料,继承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有针对地进行创新,突出与其他同类馆的差异性,打造本馆特色。

布局巧妙,空间合理。紧扣内容,精心布局,内容、形式、空间相辅相成,高效引导观众注意力,保留适当的过渡空间,缓解参观者的视觉及感知压力。

流线有序,完整顺畅。流线设计考虑全面,在展陈内容基本充分被参观者浏览到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特殊参观群体的参观习惯需求,设计相应的参观流线。

融合科技,立足体验。多媒体运用手法多样化,使展览形态鲜活生动富有艺术张力,充分体现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

生态节能,绿色环保。使用材料在满足展馆标准上,追求生态节能,打造绿色展馆。多媒体手段应结合实际展示内容需要合理使用,节约成本与资源。

3.2设计要求

(一)形式设计是陈展内容设计的“物化”,必须忠实于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必须是对展览内容准确和完整的表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形式设计要准确、深刻理解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并据此确定陈列的表现形式,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二)形式设计要做到设计语言符合博物馆(特别是纪念馆)陈列主题的表达方式,通俗易懂地传达展览的主旨和内涵,实现展品与场景合理地一体化;展示手段新颖、多样,设计制作适宜且具特色的观众互动项目,注重观众的参与性,增强展览的生动性、观赏性、趣味性。

(三)艺术表现方式和科技展现手段要力求创新,避免与其他博物馆(特别是纪念馆)陈列方式雷同。场景艺术设计构思要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高科技展项要切合展览内容与主题,富有生动性和互动感,性能优良,操作简便,容易维护,价格合理。

(四)在对博物馆展陈空间结构、展览内容和参展展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单元内容的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分割有致;合理安排观众参观路线,做到展线流畅,易于安全疏散。

(五)展厅环境设计和气氛营造要典雅、大方,与建筑空间、展览内容完美结合,相得益彰。既要能起到烘托展示内容的作用,又能为观众创造一个舒适的参观环境。

(六)设计图中要对陈列的亮点进行分析和重点设计。

(七)辅助展品及装饰材料的取材要讲究低碳环保,辅助展品的制作和工艺要严谨精细。

(八)展柜包括独立柜、桌柜、双平开柜、通柜等各种用于展示文物的柜体:

1、展柜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

2、安全性能要达到国家一级风险要求,以确保文物安全,可供选择配装多种防盗安全系统。

3、产品质量优良,做工精细,须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并曾被国内3家省级以上博物馆采用。

4、展柜要求开启方便,经久耐用,各项性能均达到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并充分考虑展柜的专业性、通用性、安全性、可逆性,要便于拆卸、移动,且使用合格环保的材料制作。

5、从功能模块到结构特征都采用模块化设计与模块化处理,产品标准化程度高,便于安装和拓展其他功能。

6、具有恒温恒湿等微环境控制功能。

7、可提供多种灯光组合供选择。(如光导纤维照明、LED,箱式照明等)

(九)照明系统:

1、照明系统根据总体形式来设计,强调灯光设计具有层次感和艺术性,达到为总体陈列艺术效果做渲染的目的。

2、展览照明所用灯具须为国内一流品牌,并曾被国内大型博物馆采用,以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

3、照度适宜。照度不能损害文物与展品本身和影响观众的视觉效果,并在总体上符合观众的视觉过渡;

4、照度均匀。一般情况下展品的照度要求均匀,重点文物和重点辅助展品应根据具体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照明方式增强和减弱照度,以增强文物与展品本身的艺术效果;

5、显色性。通过分析被表现物的特性与设计传达意图,以高显色性光源来还原展品的原色,增强展示的表现力。

6、陈列采光照明设计中应积极设法消除红外线、紫外线等有害射线对文物的影响和损害。展厅内应严格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

7、各展览使用的各种灯具及配套设备需经采购人确认,便于同类型灯具统一管理使用。

8、灯光照明系统应采用智慧化照明管理系统。

(十)多媒体

1、成品设备选购需考虑产品本身质量可靠性,须选择国内知名品牌,采用近两年新技术产品,不得选用已经停产型号(以设备定型方案报批之日为准)。

2、自行研发组装的各个设备必须选用近两年研发的质量可靠的国内知名品牌元器件,同时提供实验测试报告和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

3、内容制作必须符合陈列方案的要求,与展览整体风格统一。必须由具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制作团队进行创作,主创人员必须具备主持制作大型高水平影视、动画作品经历。

4、所有展览多媒体项目必须由多媒体全局管理系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展品互联互通查询、多媒体软硬件控制系统、后台维护、硬件电源集中控制维护、全局及分点音效控制、全局系统运行监控等。

(十一)模型要求形象逼真,注重学术依据;展墙、展台、道具及吊顶和地面等达到较高工艺设计水平;艺术品制作精良;辅助陈列品及艺术品需由国家级高级工艺美术师或国家一级美术师设计、制作或监制。

(十二)各展区内的视觉导引系统应有整体、统一的专业设计。

(十三)展标、版面、说明牌、多媒体等用材上乘,制作精良,其文字内容必须采用中英双语,须经采购人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英文翻译及校对。

(十四)展厅必须采用时序器等展厅内弱电集中管理系统,便于展厅内展项使用的投影仪、播放器、大屏等媒体设备统一集中管理。

(十五)各展区数字多媒体等设备应考虑与博物馆网线及智慧博物馆系统集成和衔接。

(十六)《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的图录须经专业文物出版社负责出版印刷,达到国际艺术品、文物类图书的水准,各图录的风格、设计、版式等须统一规范统一,每种图录3000册,精装大16开(尺寸285×215mm),正文为157克铜版纸四色印刷,在展览开幕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其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十七)陈列展览的设计与制作应以人为本,符合人体工学的基本要求,并注意关照残障人士,体现人文关怀。

3.3陈列设计风格

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既庄重大方又生动活泼,形成展厅风格个性化、文物组合艺术化、主题语言鲜明化、展示手段多元化。

3.4陈列设计目标

立足于原创性和高品质,使博物馆陈列展览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争取获得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

4.展柜、照明、多媒体等设备技术参数

展柜、照明、多媒体

4.1展柜

(一)柜体设计

主框架基座为钢结构,钢材料选用2.5-3mm厚度的方钢管及1.3-1.5mm及以上的冷轧钢板,设计有水平调节装置,外表面为钢的饰面板,颜色可选择。反光度不大于30°,材料必须符合 GB 13237-1991的规定,喷涂后长度与宽度允许偏差为±1mm;喷涂后对角线允许偏差为±0.7mm/m。展柜外形尺寸可根据设计规格约定合同的相关要求。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规定。

尺寸范围

长度、宽度或高度,L,单位(mm)

对角线偏差

L≤1200

1200<L<3000

L≥300

 

允许偏差

+2-1

+3-1

+3.5-1

不大于4.0

1、所有展柜均采用上、下设备层设计,展柜上方设备层的透光材料不得使用玻璃材质。

2、所有展柜柜门应采取底部柜箱打开,机械传动,整体柜门同步开启平移方式;独立展柜柜门处玻璃需采用倒角方式与周边玻璃接触,以增强展柜密封性。

3、要求做到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在场,一般工作人员可以独立操作。

4、展柜开启后须最大限度预留操作空间,便于大型文物放置及布展操作(独立柜玻璃门开启比例≥85%,沿墙柜玻璃门开启比例≥70%)。

5、展柜须具备可移动和锁止功能,移动方式应确保负载能力强、运行平稳及安全性,使展柜在摆放时既可自由移动、到位后又可固定锁止。

6、独立展柜底部应装有调节脚(可调节水平和调整柜体高度),柜体摆放到位后地脚接触地面,使柜体能够稳固摆放在地面。

7、展柜柜脚承载重量应大于柜体自重(含柜内展品)的3倍。

8、所有展柜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安全智能锁具,要求牢固、安全、方便,锁具安装位置具有隐蔽性,观众一般情况下不会触及。

9、要求使用的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钥匙互换率应达15万次以上,减少钥匙数量,提高通用性和便捷性。

10、沿墙展柜钥匙可通用,独立展柜每柜使用单独锁具,并随柜配备3套钥匙。

11、展柜闭合情况下应具有高度密闭性,防尘、防虫蛀。

12、展柜台面与底座之间需有完善的密封措施。

13、展柜其它各部件相连接处应选用专业硅胶、密封条、胶垫做密封处理;展柜供应方须提供成熟密闭性方案相关测试证明。

14、展柜中所有密封胶及密封材料应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

15、要求通柜空气交换率≤30%容积量/天,独立展柜空气交换率≤20%容积量/天。

16、展柜外观饰板需采用高温静电粉末喷涂(喷涂颜色可根据甲方要求定制),喷涂厚度要求60-80um,喷涂表面色差△E≤1.0,喷涂所使用的塑粉等原材料,需达到环保要求。

(二)展柜兼容性

1、展柜应兼容智能恒温恒湿设备、智能灯光控制、智能信息管理与发展等设备的安装,为场馆今后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扩展性。

2、展柜内灯具、各类设备应与展品陈列区相隔离,且维修更换时无需开启展柜陈列区。

3、柜内各类设备的布线需合理隐蔽,符合安全标准。独立开关,配备漏电保护器,预留弱电接口,电容量及布线考虑增加设备及日后升级需求。(展柜恒湿机及展柜照明供电需分路单独控制)

4、所有展柜应配备有报警系统,布线、端口等充分考虑系统通用性与兼容性,并预留空间以备今后检修及改造升级。

(三)展柜材料

1、展柜所有用材(包括金属、玻璃、五金件、阻燃材料、照明系统、管线等)应明确品牌、产地,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木质材料必须采用由于E1级的阻燃木板。

2、全部展柜主体结构为金属框架,金属表面要求做防锈蚀处理,保证10年不脱落、不变色。框架结实、牢固,散热性好。承载能力达到每平米承载展品质量不少于800KG的要求,具备抗冲击力、防砸、防撬及不易变形的功能。

3、所有展柜基层背板应采用钢板;展柜内部饰面板须为安全环保,经过防火、防腐、防潮处理的优质细木工板,厚度不小于18mm,可负重且便于拆卸,方便日后更换背布材料;饰面背板所包布料须具备良好的阻燃性。

(四)展柜玻璃要求:

1、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提供3C证书,产品需通过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提供(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玻璃性能、霰弹袋冲击性能等)检测报告。

2、所有展柜均不得使用钢化玻璃,须采用高安全性能的低反射超白夹胶玻璃。

3、玻璃厚度应为(5+0.76+5或6+0.76+6或8+1.14+8)或更大(根据展柜玻璃面尺寸大小科学配置方案),应具有一定的防爆功能。柜体玻璃高度超过2800mm以上,应采用SGP抗弯低反射超白夹胶玻璃

4、夹胶后玻璃透光率≥97%,玻璃反射率<2%可防99.9%的紫外光。实测可见光反射比≦1%。实测黄色指数≦0.7.实测光畸变≦0.6′实测显色指数≧99。实测雾度≦0.35%。成品实测可阻挡99.5%的紫外光(波长为320~380纳米)。

5、玻璃外露边缘必须精抛光,外露边角必须倒成安全角。

6、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m;侧边弯曲度允许偏差为±1㎜/m。

7、方形度允许偏差为对角线每1m误差不能超过1.5mm。

8、切边角度切边角度允许偏差0.2度,前后残厚允许波动0.5mm.

9、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1%,波形时应不超过0.05%;

10、玻璃接合处无气泡、无胶痕,所有夹胶玻璃不得有划痕、气泡、内含物、裂纹、细小纹路和其它缺陷。

(五)密封条要求:

1、材料为有机硅,不含有任何的酸性物质。

2、表面要求光滑,无明显的机械杂质。

3、拉伸强度不小于7.0Mpa。

4、断裂伸长率不小于300%。

5、撕裂强度不小于15KN/M。

6、永久变形率不小于8%。

7、硬度HA60±5。

(六)粘结材料要求:

1、应采用知名品牌。

2、不散发任何酸性或有害气体。

3、粘接剂的粘性在7500—10000PS之间。

4、凝固剂的粘性在2500—6000PS之间。

5、熔点大于150℃。

6、所有展柜加工金属部分应符合国标GB5237.1\GB13273的规定。

(七)开启系统

根据不同柜型采用不同的科学合理的玻璃门开启方式,通柜可以玻璃门70%打开,所有开启方式操作简便灵活,无明显噪音及运行不顺畅的现象。要求做到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在场,一般工作人员可以独立操作。展柜开启后须最大限度预留操作空间,便于大型文物放置及布展操作。

1、壁式柜的开启—电动推出左右平移式开启,柜门可开启≥70%

2、独立柜的开启—电动推出左右平移式开启,柜门可开启≥85%

3、平柜的上翻式开度为往上0~40°,并可在任意位置制动。大型平柜顶升式开启可升降高度≥300mm,并可在任意位置停止

4、对于特殊定制的异形展柜,可提供特别的有针对性的开启,保证换展、布展的便利性。

(八)锁具

所有展柜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安全智能锁具,要求牢固、安全、方便,锁具安装位置具有隐蔽性,观众一般情况下不会触及。要求使用的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钥匙互换率应达15万次以上,减少钥匙数量,提高通用性和便捷性。沿墙展柜钥匙可通用,独立展柜每展厅使用单独锁具,并随柜配备3套钥匙。

(九)环保

展柜使用的所有材料是惰性的环保材料来降低潜在的污染风险,与陈列部分直接接触的板材,板材选择E0级,并且对其表面进行密封、防火及防有害气体处理。这样可以最小化甲醛、乙酸或醋酸气体对展品的破坏,尤其是敏感物品。纺织物必须是环保的100%纯棉纺织物并经过相关检测部门或实验室检测的,适合在博物馆使用的产品。采用无胶粘接的固定方式固定在板材上。展示空间中的甲醛含量≤0.05mg/m3,苯含量≤0.05mg/m3,TVOC含量≤0.5mg/m3。需提供国家授权的省级以上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沿墙柜、独立柜和桌面柜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微环境控制

展柜配置电子恒湿系统,可根据文物对湿度要求在25%—70%范围间进行调整,控制精度为正负1.5%。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湿度范围,恒湿系统将根据设定的数字自动调整展柜内湿度以符合要求。根据展柜大小,可配置小型恒湿机和大型恒湿机,满足如下技术参数:

湿度调控精度:≤±2%RH;

湿度调控范围:25%~70%RH;

分辨率:0.1%RH ,调控体积大小:≥8m3(小型恒湿机)、≥20m3(大型恒湿机);

空气净化质量高,将有毒有害气体分解成无毒无害固体物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具有双向无线通信功能,具备低复杂度、自组织、低功耗、高数据速率,低成本的特点,便于微环境调控,集中监控和设备管理;

系统实现免维护功能,在适用环境条件下,不需要加水排水;

具备自动诊断和远程诊断功能,可大幅度降低售后服务成本,以及设备使用方维护成本;

设备体积小,功耗小,安装方便,可安装在微环境基座,仅需一定通风要求;

扩展功能:为实现后期的智能化控制,设备应同馆内现已建设的文物预防性保护环境监测系统兼容,对于存柜内的环境温度、湿度、设备运行情况做实时监控,远程操控设备。能通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

7、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

方须满足本款条件);

8、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须满足本款条件);

9、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须满足本款条件)。

10、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满足本款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2)家(含),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第1-6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200418日至20200424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牵头人)可在20200420日至2020042917:30前在(网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网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转账户名:瑞金市 ),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按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提示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投标人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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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jxsg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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