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5、6号机组TSI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4-200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5、6号机组TSI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5、6号机组TSI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济宁市
2.2 规模: 2*330MW
2.3 建设工期: 12个月
2.4 标段划分: /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济宁市
2.7 交货期: 5号机组暂定2021年4月,6号机组暂定2020年10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为TSI设备的生产商,或提供所投型号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6台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等能力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以购买标书时间先后为准,只接受时间靠前的投标单位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型号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3日9:00起至2020年 4月13日17:00止。
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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