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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海丝路 税收情”海丝起点税收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海丝路 税收情”海丝起点税收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采购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海丝路 税收情”海丝起点税收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01日 10:21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海丝路 税收情”海丝起点税收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采购
本项目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海丝路 税收情”海丝起点税收文化交流基地的项目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1日 10:16 至 2020年04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的约定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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