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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除氧器(滨海三期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除氧器招标公告ZJTY10191256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除氧器招标公告

ZJTY10191256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经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绍柯审批投[2018]419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4865万元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计划于2021年6月。项目业主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共建设1台57MW燃煤抽背式供热发电机组。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计划于2021年建成。 标段内容:一台套除氧器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至少应提供与同类型、同容量等级(300MW及以上)的2个发电工程配套的除氧器,且至少运行2年及以上的国内业绩(2017年8月1日前投运),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i)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3.6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8月21日9:00至2019年8月27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10:30

2、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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