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 新疆、陕西、内蒙古、山西、四川、广西、重庆等区域风电项目塔筒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07/18-SB-07)
项目所在地区:各招标项目区域 一、招标条件 中国 相关项目新疆、陕西、内蒙、山西、四川、广西、重庆区域风电项目塔筒打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招标人分别为华电福新新疆木垒能源 、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 、陕西华电新能源发电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 内蒙古开发建设 、华电福新山西定襄风力发电 、华电福新山西五寨新能源 、泽州县华电风电 、山西华电应县新能源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 广西 、华电石柱县新能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个标段,具体为: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机塔架及基础环设备】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塔筒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道)或者钢结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了歌美萨(或维斯塔斯)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最近5年内(2014年至今)应具有至少200套塔筒的合同业绩(2MW及以上机型);上述业绩应为与项目业主或其主管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机塔筒】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塔筒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道)或者钢结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了歌美萨(或维斯塔斯)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2016年至今)应具有至少200套塔筒的合同业绩(1.5MW机型及以上);上述业绩应为与项目业主或其主管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正蓝旗100MW和正镶白旗10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及其相关服务采购】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塔筒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道)或者钢结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了歌美萨(或维斯塔斯)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2016年至今)应具有至少200套塔筒的合同业绩(1.5MW机型及以上);上述业绩应为与项目业主或其主管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西华电晋城泽州山河镇二期99.8MW风电等四个项目塔筒】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塔筒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道)或者钢结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了歌美萨(或维斯塔斯)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2016年至今)应具有至少200套塔筒的合同业绩(1.5MW机型及以上);上述业绩应为与项目业主或其主管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高山47.5MW、牦牛山50MW、观塔坡50MW风电项目塔筒】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塔筒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道)或者钢结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了歌美萨(或维斯塔斯)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2016年至今)应具有至少200套塔筒的合同业绩(1.5MW机型及以上);上述业绩应为与项目业主或其主管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塔筒】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塔筒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道)或者钢结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了歌美萨(或维斯塔斯)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2016年至今)应具有至少150套塔筒的合同业绩(1.5MW机型及以上);上述业绩应为与项目业主或其主管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庆华电石柱万宝70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塔筒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道)或者钢结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了歌美萨(或维斯塔斯)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2016年至今)应具有至少200套塔筒的合同业绩(2MW及以上机型);上述业绩应为与项目业主或其主管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8-17 15:40到2019-08-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8-17 15:40到2019-08-23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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