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2018ZBDL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普查人员选聘,培训及现场指导,宣传,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及审核,技术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与评估,普查资料建档工作。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结束.
3、质量要求:通过国家、省级等上级部门的核查及验收;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预算金额:1990800.00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依据《国污普[2017]11号》文件内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未参与过新乡市(各市、县、区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现场监测、质量评估等工作,并出具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 2018 年 11月 6日 8:30 时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11 月 6 日 8:30 时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8:00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11月 28 日 9: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