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洛阳广播电视大学南校区外立面改造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广播电视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洛阳广播电视大学南校区外立面改造工程
2.2 采购编号:洛政采代[2018]164号
招标编号:HNZB-2018-016号
2.3 建设地点:洛龙区开元大道28号
2.4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792516.9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2912.35元,规费:40858.56元,税金:162956.08元。
2.5 工程概况:主体为框架结构,整体5层局部6层,建筑外立面面积4000余平方米。施工内容:拆除外墙瓷砖及外挑出墙面的原建筑造型;外墙主体装饰真石漆,GRC窗套线,墙面楼顶做钢骨架GRC檐线,局部干挂石材;原有单层玻璃窗更换为中空玻璃窗,空调及安装等项目。
2.6 工 期:45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11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3 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14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承诺(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8年1月以来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5 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联系人:冯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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