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濮阳县南城水生态工程施工;
2、项目概况:
(1)项目施工区域为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未建区域,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免费养护期按一年计。补植苗木再延长三个月,三个月到期补植苗木仍然死亡的,扣除相应的苗木款(以政府评审为准)。
(2)本项目主要包括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主河槽南北两岸未建区域内园建、建筑、结构、水电、植物种植、景观桥梁等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配套工程项目。
(3)本项目共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部分: B分区以下工作内容,第二部分:C分区的以下工作内容,第三部分:D分区、E分区的园路工程、宣教中心(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B分区、C分区单项工程包含工作内容:①园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地面铺装、栈道、驳岸、坐凳、构筑物小品、公共服务设施等);② 建筑工程(观景台、瞭望塔、管理房、驿站等);③结构工程;④水电工程(给排水、强弱电);⑤植物种植工程;⑥景观桥梁等工程。
3、建设地点:濮阳县城南;
4、投资总额:约1.07亿元;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总承包,一年免费养护及养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含无偿补植、损毁修复等);养护期满补植的苗木延长养护期三个月。
三、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苗木成活率达到98%。
四、工期要求
施工期18个月,免费养护期12个月,补植苗木养护期延长三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须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施工单位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2017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评审)。
4、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两年内(2016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湿地公园或水生态工程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6、投标人若为央企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允许本次投标的相关会议文件;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8、其他要求:
a、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b、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连续一年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请投标人于2018年 10 月 29 日- 2018 年 11 月 5 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冯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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