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48/17-QT-0401 |
大厦绿植租摆养护服务 |
大厦绿植租摆养护服务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2.投标单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公司注册地在北京。
3.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5.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招标服务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7.投标人须有自营基地,并建有符合室内绿植生长的温室大棚(需提供基地租赁、购买的证明文件)。
8.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10.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2.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使用非投标人企业(公司)以外的个人、团体或其他法人企业(公司)。
1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的行为。
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24 10:30到 2018-07-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24 10:30 到 2018-07-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