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服务期限
自签订叶片巡检车服务框架协议起两年内,在服务周期届满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履约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框架协议执行下一个服务周期。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2018年叶片巡检车(框架)服务 |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普通货运。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2个及以上风场货物运输或风场汽车租赁服务业绩(风场货物运输、风场汽车租赁两种中的任意2个及以上即可),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必须保证至少能同时派出14辆风场巡检车(6辆4驱皮卡,8辆轻型普通货车)进行风场的定检维修工作,并提供至少7辆自有车辆证明(3辆4驱皮卡,4辆轻型普通货车,提供车辆照片及行驶证扫面件)。车辆数量提供不足做废标处理。 4、 驾驶员不少于15人,驾驶员驾龄不低于三年,且提供驾驶证扫描件。驾驶员数量提供不足做废标处理。 5、投标人所有车辆应装备GPS或北斗定位系统,且每次承运完毕后提供定位系统数据。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关于近xx年业绩中的“近xx年”的定义: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xx年(只精确到月份)。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03日 09:00起- 2018年07月11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