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给水泵房可研、初步设计重新设计(选址变更)
项目询价公告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 (以下简称甲方)拟就“补给水泵房可研、初步设计重新设计(选址变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择优选定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次询价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询价范围及内容为: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 补给水泵房迁移工程可研、初步设计重新设计。由于补给水泵房位置发生变化前期完成的地质勘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图纸等工作需要重新进行。
本次可行性研究设计范围为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环境评价、取水口位置的选择、取水方式、供电电源、补给水泵房与原补给水管道的连接的研究、投资造价及经济性分析,以及承担组织上述工作成果的评审。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计划工期:自2018 年 07 月1日至 2018 年 07 月 15日。(总工期 15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二、乙方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2 企业注册资金在 1000 万元以上;
2.3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2.4 业绩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拥有不少于2个火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必须拥有不少于2个F级燃气轮机电站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 神华集团、国华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2.6 2012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2.7 2012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9万元,为含税价格,提供专用增值税率为6%的专用增值税发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6月25日15:00时至2018年6月28日15:00时。
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8日15时00分,
2、未按询价文件获取途径领购询价文件的,或逾期上传的,或未按时间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甲方不予受理。
办公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