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二、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
1.1.1 海上升压站离岸距离约55公里。场区大部分区域水深约2~7m(理论最低潮面起算),沙洲中北部最浅约0.7m,西侧陈家坞处最深约10m。本项目一期300MW已于2015年12月28日取得江苏省发改委重新核准的批文《关于华能江苏大丰3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1488号)。
1.2 工程概况:
1.2.1 风电场一期拟安装75台单机容量为4.0MW风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1座220kV陆上开关站,本工程75台风电机组所发电力由集电线路(35kV海缆)就近汇集送至220kV海上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并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经2回220kV海缆送至陆上220kV开关站,最终在陆上开关站接入系统。
1.3 招标范围:根据GB/T 19963-2011《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Q/GDW 392-2009《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对接入江苏电力系统的华能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进行整定计算、调试及涉网试验,确保其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整个风电场相关的调试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特级)。
2.2.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3个50MW等级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场项目类似调试、试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服务范围页面和签字盖章页)或合同方的业绩证明文件(含能反映出工作内容的页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6月22日9:00:00起至2018年7月6日至17:00止。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