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6月电气一次类物资采购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玉门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位于玉门市饮马农场11队附近的桥湾第三风电场(100.5MW)和桥湾第五风电场(48MW),桥湾第三风电场共安装67台华锐SL1500/77型1.5 MW风电机组,桥湾第五风电场共安装24台京城新能源FC113-200A型风电机组。
2.2项目范围: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变频器\E16754414F5M1E-Y00D\400VAC\23.1A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台 |
10 |
2.3设备到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项目相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3项与包含本次采购清单中含有主要设备相近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已成功投入商业运行,连续运行满两年。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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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5月29日09时起至2018年06月03日09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