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锅炉及附属设备更换
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锅炉及附属设备更换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青海省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
2.招标内容
2.1包划分:1个包,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2招标内容:4台燃气锅炉及附属设施、管道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原锅炉房设备拆除,现有锅炉房的维修。
2.3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0日内完成锅炉及附属设备更换、安装、锅炉房维修、验收等相关服务。
2.4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以下潜在投标人谢绝参加本次招标:近五年内,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潜在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农业银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1日(节假日不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3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2号楼17层 ,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600 元/包,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10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